建站/ICP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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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意味着你的真实姓名会被公示到工信部官网,并且所有人可以通过搜索你的url/备案号看到。

我需要做什么?

如果不需要备案请从哪来的回哪去;

如果需要备案请阅读本文,知晓备案细节后再行购买域名及服务器,购完即可前往:部署web环境

 

前言

服务器/域名章节来访

※ 详细说明见其他章节。

备案的必要性:备案是大陆地区的政策要求,而非建站的必要条件。

若您想要备案:大陆地区服务器需要进行ICP备案,但并非所有域都支持备案,请同时使用:支持备案的域名列表,在购买服务器和域名后再行申请备案。

若您不想要备案:请使用非大陆地区(国外或港澳台)服务器(但以阿里云为例,大陆服务器活动价100元拿下的服务器,非大陆地区的要400元甚至更高)


备案的弊端:

  • 备案意味着你的真实姓名会被公示到工信部官网,并且所有人可以通过搜索你的url/备案号看到;
  • 备案流程繁琐,依规范来,不得运营未备案的网站,即在备案通过前需要关闭/停止解析网站,而备案审核需要7天以上,前摇太长;
  • 以我为参照物,备案政策(如长期停用网站的注销通知)的下放路径是:镇政府通过村委会成员转交给我个人(镇以上未知),如果您不希望您的数字生活与现实生活产生交集,或具体来说,如果您不希望现实中的人因“您”这个人而非“您写的内容”访问您的网站,那么请您谨慎选择备案。

不备案的弊端:

  • 影响搜索引擎的SEO(收录及排名权重),但在如今,对于非营销目的的个人博客而言,这点并不重要;
  • 在以微信为代表的即时通讯app内访问链接会被阻断,比如提示网站有风险、让用户自行到浏览器访问站点等。

访问大陆外服务器:

不备案原则上不影响国内访问大陆外服务器,若无法访问(俗称“被墙”)大概是:

  • 网络延迟,具体看服务器使用的国际网络出海线路,高峰期或容易线路堵塞而缓慢;
  • 域名或服务器IP被列入黑名单,常见于域名或服务器曾被用于非法用途,具体阻断节点可能是:国家层面(GFW)、地区运营商层面(ISP)、DNS服务提供商层面,亦分临时和长期阻断。

以阿里云为代表的国内主流平台,因平台本身需要实名认证及平台方的监管与维护,基本不用考虑服务器被墙的问题;包括在国内平台购买的域名被墙亦可通过与平台客服沟通,向上提交申诉或申请更换域名/服务器。

 

法律规定

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https://flk.npc.gov.cn/

  备案的法律依据是《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四条:“国家对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许可制度;对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备案制度,未取得许可或未履行备案手续的,不得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对于非经营性的个人博客,需进行ICP备案。参考文档:阿里云腾讯云华为云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

  备案的主体是域名,当域名解析到大陆服务器、对大陆内用户提供服务时,就需要对网站/项目进行备案。于服务器商购得服务器的,可以在对应平台(参考上述文档)按照指南申请ICP备案。

  “个人不能建站”是广泛存在的“谣传”,笔者猜测,除了不了解ICP备案制度外,持有此类理念的,大都基于“试图在家里建站”的意图。准确来说,应当是“家宽不能建站”,抛开运营商规定不谈,目前的家宽除专门申请外均非公网IP,连从外部网络访问设备都做不到,更别提用于建站;目前申请公网IP非常难,甚至销售/维修宽带的各级网点、部分线上客服都不知晓公网IP的存在,并且运营商为回收公网IP跟用户耍尽了心眼;即便有公网IP,也都是动态IP,每次拨号都会换新IP,而原则上备案后更换服务器IP也是需要上报的,并且运营商会封掉用于建站的80/443端口(其他端口不影响);固定公网IP属于商业宽带,价格是天价;网上购买的域名、家里的服务器+家里的宽带,也没法用于备案,你需要运营商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文件。所以形成了事实上的“家宽不能建站”,但并不是死胡同,如果申请到了动态公网IP、如果可以接受 ip/域名:其他端口 的访问方式、如果购买了域名及云服务器并成功备案或直接国外平台购买域名,并辅以DDNS等技术手段,也可以实现建站,但这种操作始终是灰色的,只是相关部门懒得管,如果用了80/443端口建站,分分种被封宽带。

  目前备案政策的执行力度主要源自于下游平台自行监管,例如服务器提供商、运营商自动阻断未备案服务器的80/443端口。相关政策于我而言並不算很明晰,尤其是《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中对于违规行为的分类较为模糊,其中并没有严格区分一般性个人博客(纪录生活和学习笔记的)和经营性网站,也未严格区分“违规性质”,这就导致:“第二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未在其网站主页上标明其经营许可证编号或者备案编号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其中罚款前未标注“并处”、“或处”、“若拒不改正”等标识,那就只能按“并处”理解。如此一来,在用途、体量、影响力、专业度等多维度上存有根本性差异的个人博客(非经营性)与经营性网站具有同等程度的风险及处罚力度。

  即便是5k元的起步价,代入情景去看,你已经在服务器商多次实名认证(注册账户和注册域名),且这些服务器商是阿里云(阿里巴巴)、腾讯、华为这种巨型企业,真要出现违法内容,对相关机构而言本就是裸奔的情况下,因为未悬挂备案编号而被处5000元罚款。你是守法的公民,所以你为你的疏忽而缴罚款,但你真的还会想去建站吗?换言之,你真的还想用国内服务器去建站吗?

edie:相关法律也在不断更新,比如《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解读提到删除了几条关于未放置电子验证标识(备案号)的罚款的规定等,但我看第22条仍未变动,合理怀疑是删除重复内容而非针对此性质的违规处罚调整。

目前,国内互联网相关的法律尚且不算特别完善,《中国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都2017年才正式生效,但补充法律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修改现有条款更是难上加难。2011年的发行《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时的社会背景同2024年的如今有多大变化?拨号上网时代家宽公网IP遍地都是,如今家宽动态公网IP都难申请;互联网实名制度的兴盛,注册平台账户的身份认证、购买域名的实名认证、作为基础手机号实名认证……除了身份信息验证外,还增加了生物信息验证(人脸)。在这样的背景下,多重实名是否会产生管理负担?或者说,是否有一种更好的方式处理实名制度,及需求实名制度的场景,以便于减少重复性操作和使用大量人力成本维护相同的内容?

于主流社区当道的现在,用户群体少得可怜的国内个人博客站长是否值得从法律层面进行优待也需要画上一个大大的问号。或许有人说:“规则是这样写的,实际上没有如此执行,都是口头警告”,但在规则未改变时,风险始终是存在的。如今选择国内主流平台的HK服务器,在保障访问站点稳定性的同时,还免去这些繁琐的步骤及额外的风险,怎么看,对于个人博客站长来说,都是更好的路线。

 

如果选择了ICP备案

备案需要什么?

你在x处购买服务器,x处便是“接入商”,通常都是在接入商提交ICP备案申请,只需要提交个人及网站信息即可,由接入商审核后递交工信部。如果想自己在工信部按照官方指南进行申请,那么需要联系x平台索要(服务器和网络的)相关信息,较为麻烦。

以阿里云为例,在备案页面

  • 提供个人信息:身份证正反面照片、个人信息(身份证上的信息、手机号、人脸验证等)
  • 提供网站信息:服务器ip地址和域名、网站名称、网站类型、网站用途等。
    • 名字不允许有敏感词或特殊符号,简单的说“xxx的个人博客”之类的就行,虽然没有要求,但朴素一点较好;
    • 网站类型/内容填写“博客/个人空间”;
    • 备注就填写网站的用途,比如“记录生活、学习笔记”之类的;
    • 其他的就是诸如“没有交互功能”之类的选项(交互指论坛/评论等与用户交流,这个需要公安网备案或企业备案)

提交后就进入等待,先由阿里云审核,再由工信部审核,整体大概花费7-15天。中间还需要进行短信验证,按照短信的提示操作即可。除了等没有其他任何联系,没有接到任何询问电话。

备案完成后会给你一个参考的代码,将其插入页面底部即可(称之为“页脚”),你可以直接用它提供的,也可以简单的将备案号填到页脚区域,并且给号码添加url(指向工信部官网即可),目的是有这个东西(如果是现成的框架,后台一般有专门设置的地方,复制粘贴备案号即可)

 

备案时要怎么做?

  备案并不审核内容,只是将你的个人信息和网站用途提交给相关部门,就像疫情期间走进超市的登记信息一样,未来的你在网站上展示违规违法内容后可以找到责任归属人。规定就是备案期间不要运行网站,网站未备案前80/443端口(http/https)也是被屏蔽的。因为没有备案却运行网站才是违规操作,把网站停了就好。

  屏蔽端口也不是直接堵死,刚开始一段时间好像没屏蔽,即使是备案期间443端口也可以访问(在正式提供服务之前,一般会有几天期限),毕竟大都是个人博客玩家,需要测试和试验,但是要求就是备案期间关掉网站,最好照做。

  备案就这么简单,我一开始也被网上各种故事、付费代备的价格吓到了,但想一想逻辑就知道了,备案期间(或者说备案完成前)是不允许开设网站的,那么到底有啥门槛存在呢?

 

关于交互?

  简单来说,这个交互指允许用户评论、允许其他用户注册并发表内容的机制,个人博客用途的网站是不能有这些的。

  论坛需要企业资质和公安网备案,个人博客涉及的主要是评论,很多博客框架是带评论功能的,可以删掉相关部分,若技术不达标至少也要添加一个声明,声明评论的用途“仅用于纠错、提问、补充正文内容”之类的免责声明,但注意一定要审查内容,出现在你站点的言论由你承担责任。

  免责声明的目的是提醒用户及相关工作人员评论区的立意,基本没人会没事找事,前提是评论是先审后发,避免违规言论偷跑,因为在你网站上的所有东西你都要负责,届时免责声明没有任何效力。

 

是否能修改信息?

  scio系列站点的主站标题是“SCIO - 知识革命”,“ - ”是特殊字符,“革命”显然不是什么敏感友好的词(百度都给我屏蔽了,站长工具也屏蔽了后两个字)。你问客服,客服也是会让你修改信息,目的是无障碍的通过,毕竟你也不想被打回再重新申请吧?

  备案通过后,该修改修改,该调整调整,当然,前提是内容合法、在“博客/个人空间”的范畴内,改成各种擦边或者商业性质的、企业官网之类的肯定不行——免责声明:请参考法律章节的说明及相关法律条文,请记住,没处罚相关行为不意味着不处罚。

 

公安网备案

编辑之前:

  • 公安网备案不是强制的,个人网站想的话也能备案,不过这个似乎就需要填写表格之类的,比较复杂了。
  • 我一开始也有这个疑问,因为网络上的言论太杂乱,我问阿里云的客服两次,第一个人说需要备案,在工信部备案通过后的三天内,第二个人说不需要。后面事实证明,个人博客的话,不需要。

  根据我之前了解的信息,个人博客用途,在没有交互功能的情况下, 不需要公安网备案,但在2024-10重构本文章时再去搜索相关信息,发现口径竟出奇的一致,便是需要在ICP备案通过后30天内进行公安网备案。

  由于我的ICP备案虽然通过了,但因为没解析www.子域而被工信部认为我没有实际开设网站,所以我没收到公安网备案的相关通知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但我不确定你会不会收到,故作了一番了解。


众多文章中口径出奇的一致:

  • 阿里云如果您的网站/App已完成ICP备案且需要在中国内地访问,就需要在开通网站/App之日起的30日内提交公安联网备案申请。
  • 腾讯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以及《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开办服务(网站/APP)必须到当地公安机关网安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并且在自网络正式联通后的三十日内办理,如果不履行,公安机关会给予警告或者停机整顿不超过六个月的处罚。
  • 华为云依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在工信部备案成功后,需在互联网信息服务(网站/APP)开通之日起30日内登录全国互联网安全管理服务平台提交公安备案申请。

但阅读其引用的法规: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

  • 第十一条:用户在接入单位办理入网手续时,应当填写用户备案表。备案表由公安部监制。
  • 第十二条:互联单位、接入单位、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包括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联网的单位和所属的分支机构),应当自网络正式联通之日起30日内,到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指定的受理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前款所列单位应当负责将接入本网络的接入单位和用户情况报当地公安机关备案,并及时报告本网络中接入单位和用户的变更情况。
  • 第十六条:公安机关计算机管理监察机构应当掌握互联单位、接入单位和用户的备案情况,建立备案档案,进行备案统计,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逐级上报。
  • 第十七条:公安机关计算机管理监察机构应当督促互联单位、接入单位及有关用户建立健全安全保护管理制度。监督、检查网络安全保护管理以及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公安机关计算机管理监察机构在组织安全检查时,有关单位应当派人参加。公安机关计算机管理监察机构对安全检查发现的问题,应当提出改进意见,作出详细记录,存档备查。
  • 第二十三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不履行备案职责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或者停机整顿不超过6个月的处罚。

其中并未严格区分“非经营性个人博客”及“经营性组织”,与备案相关的条目中:

  • 第十一条的“用户”可以泛指到非经营性个人博客的站长,“接入单位”是如阿里云这般提供服务的厂商,“用户备案表”是ICP备案时填写的表,且条目中仅说明了此表由公安部监制,并未有如第十二条的要求;
  • 第十二条举例的四种对象,后两者并非针对非经营性个人博客站长这类的个体,前两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 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互联网络,是指直接进行国际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网络;互联单位,是指负责互联网络运行的单位。”、“接入网络,是指通过接入互联网络进行国际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网络;接入单位,是指负责接入网络运行的单位。”的解释,亦非针对个体而是针对的是服务提供商(例如阿里云这类平台)。
  • 第十六、十七条都是监察机构的职责;
  • 第二十三条是基于第十一、十二条的处罚,并且处罚内容相较于ICP备案容错率高了不少。

而且,腾讯云文档引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 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更是完全没有备案相关的影子。


  综上所述,相关法律法规完全没有规定过非经营性个人博客,在不超出其运营范围的情况下需要公安网备案、也从未有强制公安网备案的相关条目。而且其(服务商官方参考文档)说法含糊其辞,也完全没有区分非经营性个人博客及提供服务的经营性网站/项目,主打一个不沾锅,说辞够模糊就能规避责任。

  两则法律原文已贴出,相关条目就那么一点,我不觉得有遗漏了什么。

  所以,结论便是,不需要进行公安网备案——当然前提是运营范围不超过ICP备案允许的范畴,例如不能有交互功能、不能做企业官网或付费服务等。

  如果想进行公安网备案也不是不可以,但除了填写各种表格外,还需要到常住地公安部门线下申请(具体看当地政策),对社恐太不友好了。